关于落实2009年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09-11-4 9:03:38 发布来源:企财科
下财〔2009〕125号
关于落实2009年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
为了贯彻落实区委、区政府《下城区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》和“保增长、保民生、保稳定”精神,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一批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的大企业大集团,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,推进我区经济快速协调发展。根据年初预算安排,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截止目前,已兑现落实29家企业,仍有20家企业尚未申报。现就进一步落实2009年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申请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企业,在2008年和2009年度有实际实施的企业建设发展项目,并且已实际投入,有合法凭证。
2、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,做好项目申报工作。各街道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,对申请企业的项目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,做好项目的审查汇总上报工作。
3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、规范。街道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、规范性严格把关,严禁弄虚作假。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,收回财政补助资金,取消申请资格。
4、本通知在区财政局网(www.xccz.gov.cn)上公布,申请表格(A3纸)可在网上下载。
财政补助审批表.xls
5、本年度企业财政补助项目申报截止时间:2009年11月20日。
(联系人:颜纯华,联系电话:85463103、13858186773)
二○○九年十一月二日
主题词:落实财政补助 资金 通知
抄送:区四办,赵敏书记、项永丹区长、洪建明常务副区长。
杭州市下城区财政局 2009年11月2日印发